各市、縣(區)醫療保障局、衛生健康委(局),寧東管委會社會事務局,隆德縣、涇源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各公立醫療衛生機構: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30號)、《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寧夏回族自治區關于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補償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寧政辦發〔2011〕63號)、《自治區物價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衛生廳關于印發<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寧價費發〔2011〕26號)、《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調整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的通知》(寧醫保發〔2023〕130號)等文件規定,現就進一步明確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明確一般診療費收費和醫保支付政策
(一)基本內涵。一般診療費所定價格涵蓋診查、注射費(含靜脈輸液費、不含藥品費)以及藥事服務成本等所需的人力資源和基本物質資源消耗。
(二)適用范圍。一般診療費適用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護人員為患者提供技術勞務的診療服務。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包括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三)收費標準。鄉鎮衛生院和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般診療費收費標準為8元/次,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一般診療費輸液患者收費標準為5元/次,非輸液患者收費標準為4元/次;村衛生室一般診療費輸液患者收費標準為6元/次,非輸液患者收費標準為5元/次。
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包括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一般診療費個人負擔1元,其余部分由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計入普通門診年度最高支付限額)。未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一般診療費全部由個人負擔。
二、進一步明確便民門診收費和醫保支付政策
(一)設置要求。全區各級各類公立醫療衛生機構均應設置便民門診,便民門診開放時間與普通門診開放時間保持一致。鼓勵各級醫療機構根據群眾就診需要,動態增設便民門診數量。同時要嚴格執行廢止掛號費項目的相關規定。
(二)服務范圍。門診診查費(便民門診)適用于為復診患者提供開具藥品、耗材、檢查檢驗處方接續的門診服務。所定價格涵蓋信息核實、開單等所需的人力資源和基本物質資源消耗。
(三)收費標準。門診診查費(便民門診)不區分醫療衛生機構級別,統一按照每次1元的標準收費,費用由個人負擔。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人員可用個人賬戶余額支付。便民門診開具藥品、耗材、檢查檢驗等應符合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有關政策規定。
三、進一步明確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醫療服務項目價格,構建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
為進一步理順我區醫療服務價格,構建科學合理的醫療服務價格體系,做好《試點三甲醫院優化醫療收入結構調整醫療服務價格方案》(寧醫保發〔2021〕52號)與現行醫療服務價格政策銜接工作,根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要求,以分批分次落地國家新版醫療服務項目立項指南為契機,采取量價加權平均的方式將現行價格政策平移至新版指南價格政策。在落地綜合診查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同時,試點醫院專家門診診查費調增部分由醫保基金承擔的醫保支付政策停止執行,相關收費標準和醫保支付政策按新規定執行。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強化思想認識。各級醫保部門要充分認識規范一般診療費和門診診查費(便民門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面加強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指導相關醫療機構嚴格落實診療制度和診療規范,確保按照正常診療流程服務群眾。各相關定點醫療機構要將一般診療費和門診診查費(便民門診)收費標準及醫保支付政策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維護參保群眾政策知情權。
(二)把握政策邊界,強化執行成效。各級醫保部門要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嚴格把握一般診療費和門診診查費(便民門診)的政策邊界。收取一般診療費的,要嚴格遵守醫療規范,每次就診必須有明確診斷和門診記錄,并開具處方,否則醫保部門不予兌現一般診療費相關費用。對已合并到一般診療費的收費項目,不得另行收費或變相收費。門診或門診慢特病患者復診時,應按便民門診有關要求執行;便民門診不區分服務對象,實行統一收費標準,不得因為是否具有參保身份或參加不同基本醫療保險險種而差異化服務或收費。
(三)強化監督檢查,規范診療行為。各級醫保、衛健部門要根據部門職責,依托大數據分析應用、采取智能化監管和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基金使用的安全性和診療行為的規范性進行監督檢查,切實提高基金使用效益和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水平。
本《通知》自2025年12月1日起執行,各設區市醫保部門不再另行發文。原有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各地在政策執行過程中如遇疑難問題或突發情況,要及時向自治區醫保局報告。?
附件:
自治區醫療保障局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10月31日
